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如下:
1、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在成都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需要在本市就业。
答:个人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的,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相应限购区域购房;非个体工商户的,其购房资格参照公司注册地在五城区的情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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