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他人房产或自己房子拆迁后获得的新房,根据合同规定确定补偿款归属;若合同未明确,一般补偿款归原房主,购买者可向其索要。拆迁安置补偿款可由共有人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提起诉讼,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补偿款分配。
法律分析
这个要分为两种情况去判断:
1、如果是自己购买的,但是原来的房主是其他人,那么就要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去处理这件事情,合同中说这笔钱归谁,那它就归谁。如果没有明确写明,那么一般是把补偿款给原来的房主,然后购买者再去向他索要。
2、如果是在自己的房子拆迁以后,获得的这套房子,那么在这套房子拆迁的时候,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拿到补偿费用。拆迁被安置人分割补偿款的方式可以由共有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有人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拓展延伸
住房安置房期满后面临拆除,如何保障居民权益?
面对住房安置房期满后面临拆除的情况,保障居民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应加强规划和管理,提前制定合理的拆迁方案,确保居民有足够的时间和选择权来寻找新的居住解决方案。其次,应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确保居民能够得到公平的补偿和合适的安置条件。同时,加强法律监督和维权机制,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外,还应加强社会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居民解决搬迁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通过综合的措施和,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居民的权益,确保他们在面临拆除后能够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
结语
在处理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至关重要。对于自己购买的房屋,应按照合同规定处理归属问题;对于自己的房屋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应遵循正常流程获得补偿费用。应加强规划管理,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同时加强法律监督和维权机制,以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通过综合措施和,我们能够更好地保障居民在拆迁后的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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