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房产公证的房产如下:
(一)房产继承;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
(三)赠与房产;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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