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途锐财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未供完的房子可以赠予吗?

未供完的房子可以赠予吗?

来源:途锐财经网


法律分析:

房屋贷款未清偿完的,房屋所有人未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Copyright © 2019- truthgptcn.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