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合同中已经规定了租金调整的条款,但是在签署时未告知租户,那么这个条款的效力存在争议。但是,如果租户在签署合同前未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阅读或咨询专业人士,那么难以维权。如果租户进行了仔细阅读并发现问题,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直接起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合同各方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并依照诚信原则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密合同中约定的商业秘密,除非另有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否则不得擅自揭露给第三人;
(二)在合同履行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在合同履行中保持联系,及时通知对方有关事项;
(四)在其他方面履行诚信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之间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财产损失,一方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损失和因果关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消极应诉情形的,人民可以不进行调查,对其所述事实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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