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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购房定金的纠纷方法

来源:途锐财经网


购房定金纠纷处理及解决方法。根据定金合同约定,违约方可按定金罚则处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确定处理方式;若定金由中介保管,定金合同生效,上家无权不受约束。符合销售条件且明确约定定金的,购房人原因导致未订立合同定金不返还,开发商原因则双倍返还。未明确约定定金的,无论原因,开发商应返还费用。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收取费用。购房者应了解处理方法或寻求律师协助。

法律分析

一、怎么处理购房定金纠纷

(一)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下家违约的话,上家可以没收定金;上家违约的话,下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二)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比如付了定金后下家才知道房屋还有抵押,而上家又需要用下家的房款来提前还贷,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下家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上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返还)。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约定并且在事后不能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根据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确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条款造成的。如上家要求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一年后再交房,这种要求违反了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在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当认为是上家违约。

(三)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据定金合同或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约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么定金合同就生效了,上家不能以自己没收到定金为理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二、遇到购房定金纠纷应该怎么办

(一)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所预交款项又明确约定为定金或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由于购房人的当方面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返还。由于开发商单方面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

(二)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所预交款项没有明确约定为定金或明确约定适用定金罚则的,无论谁的原因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都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三)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那么,收取的费用都应当返还。

先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待楼盘开盘后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已成为商品房买卖的一个惯例。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认购书是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也不知道该如何认定商品房认购书,被开发商各种蒙骗。认购书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就是定金问题,购房者要了解如何处理购房定金纠纷,或者直接请律师协助解决。

结语

购房定金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定金罚则处理;若双方对除定金合同外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下家可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并返还定金。若定金由中介保管,定金合同生效,上家不能以未收到定金为由不受约束。对于购房定金纠纷,购房者可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帮助。购房者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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