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高消费、出入境、名下的存款等会被冻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六)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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