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费和每月伤残津贴。工伤的认定标准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的伤害、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等。突发疾病死亡、抢险救灾中受伤、伤残复发也被视为工伤。
法律分析
工伤二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1、可以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偿费,二级伤残可以领取二十五个月的劳动者工资;
2、可以按照伤残等级每月从工伤保险中领取伤残津贴,二级伤残的每月可以领取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
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拓展延伸
二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确定二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确定:伤残程度评定、工资基数、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首先,伤残程度评定是关键因素,通过医学鉴定和评估,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不同等级,从而确定赔偿比例。其次,工资基数是参考工伤者的工资水平,用于计算伤残津贴的金额。此外,根据工伤程度和个人情况,还可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决定了二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具体的标准和计算公式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定二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涉及众多因素。伤残程度评定、工资基数、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是主要考虑因素。通过医学鉴定和评估,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不同等级,确定赔偿比例。工资基数参考工伤者的工资水平,用于计算伤残津贴。此外,根据伤残程度和个人情况,还可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的标准和计算公式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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