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传票以书面形式向被告人传唤,电话、短信都不可信。在没有接到传票传唤,其它的不用理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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