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驱逐出境是一个附加刑,也是有这个刑罚的性质决定的,对于驱逐出境,是对外国人的一种惩罚方式,他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作为附加刑实施,比如对于那些犯罪不严重的情形,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形,非法入境、出境了,在中国非法居留或者停留了等,也就是说不构成有期徒刑的犯罪情形,这些是可以单独适用驱逐出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一条 外交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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