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时要审查的是诉状的内容而不是律师函,律师函可作为对方追偿过的证据。收到律师事务所的短信与上法庭没有必然联系,只有收到传票才会涉及开庭、上。律师有可能在当事人委托后与对方初步调解,可能会联系对方或发短信。
法律分析
不一定。如果对方起诉,立案时必须要向提交的法律文书是诉状,是立案时要审查的是诉状的内容而不是律师函,律师函可作为对方追偿过的证据,在立案时是不做实质性审查的。收到律师事务所的短信与上不上法庭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收到的传票时,才会涉及到开庭、上,律师有可能在当事人委托之后,与对方初步调解,律师有可能联系对方或者打电话或发短信。
拓展延伸
揭开律师通知短信的
律师通知短信的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当今社会,随着技术的发展,电子通信成为了律师与客户之间常见的沟通方式。然而,人们对于律师通知短信的真实性存在疑虑。为了揭开这个谜团,我们需要仔细审视律师通知短信的来源、内容和验证机制。首先,确保接收到的短信来自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可以通过验证电话号码或官方网站联系方式进行核实。其次,仔细阅读短信内容,确保其与您的案件相关且合乎法律规定。最后,如有疑虑,可以与律师直接联系以确认短信的真实性。通过谨慎的验证和沟通,我们可以揭开律师通知短信的,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结语
律师通知短信的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在接收律师通知短信时,我们应当注意验证其来源和内容的合法性,以确保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如有疑虑,建议与律师直接联系确认。通过谨慎的验证和沟通,我们可以揭开律师通知短信的,保障自身权益的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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