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共同为购买资产或经营而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若该笔贷款是为了个人的不当开支,不是为了维持共同生活需要的,另一方也不知情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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