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这方面指的就是房产档案录入的时候评估或者测绘那个费用的代收。这个现在都是由房产部门收取,以前的话都是由土地局统一收费,现在是分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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