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
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
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对所有进场的职工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教育,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布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5、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 司机上班必须进行交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7、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
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
安全装置(力矩器、重量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8、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
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9、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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