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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箫协会组建申请书

来源:途锐财经网

笛箫协会组建

一.成立背景:目前我校广大笛、箫、巴乌、葫芦丝等民族管乐爱好者还没有一个更好的交流平台,但我们都迫切愿望组成一个具有学术性和娱乐性的非盈利性校园学生社团,为此特向院相关领导请求成立笛箫协会。

二、成立目的:为发展我院大学生业余生活丰富多样性,陶冶学生道德情操,提高同学们的音乐欣赏与表达能力,提高和发展个人兴趣艺能,与此同时定期开展校园文艺活动,为我院增加靓丽的节目表演,在一些校际交流活动中为学校争取更多的荣誉,更好的提高校园知名度。

三.协会章程

协会名称:笛箫协会。

协会宗旨:传播笛箫文化,提高音乐素养,丰富校园生活,陶冶人文情操。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广大笛、箫、葫芦丝等民族管乐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具有学

术性和娱乐性的非盈利性高校学生社团,是相同爱好者的交流平台。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是热爱笛、箫、巴乌、葫芦丝等民族管乐,承认本协会章程,积

极工作,执行协会决议的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在校本、专科生均可以申请入会。

第二条凡是本协会会员必须品行端正,热爱音乐,热爱笛箫等。

第三条申请入会时,必须认真填写“会员信息表”一份。

第四条凡正式注册加入本协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协会内部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行使表决的权利。

3、有权利通过正当方式和途径对本协会各级组织及其工作进行监督。

4、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5、对本协会的活动经费的来源和支出有知情权。

6、有权参加协会内部举行的各种活动。

7、有参加协会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教育与培训的权利。

第五条凡正式注册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协会章程和纪律。在各项活动和会议中自觉维护场内纪律,不得捣乱。

2、必须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并积极响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活动。

3、按期缴纳会费。

4、执行协会各项决议。

5、必须积极配合协会负责人搞好本协会各项活动。

6、向协会负责人及时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7、积极维护协会形象,不做有损协会名誉的事。

8、努力学习笛、箫、巴乌、葫芦丝等管乐,提高自身吹奏水平。

9、履行章程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章程的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七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财务的财务报告。

4、对社团变更、注销等重大事宜做出决定。

5、修改社团章程。

第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须有2/3以上会员(会

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第九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的会员(会员代表)

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

的会员(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条协会的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为理事会,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提议、

审批、主持各项活动,会长出任理事长,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决定。

第十一条协会设总会长一名,副会长各二名,总会长对理事会负责并做出工

作报告。

第十二条理事会下设组织宣传部(简称组宣部)、策划部、财务部、教学组

及秘书处,共三部、一组、一处,各部设正、副等职,秘书处

设秘书一名,教学组设总监、正、副组长等职。

第十三条基本职能:

1、总会长:

(1)主管协会内的日常事务。

(2)负责与校内外各团体组织交流接洽。

(3)与学校社团相关管理部门的交流接洽。

(4)宏观把握社团发展方向。

(5)代表协会签署相关重要文件。

2、副会长:

(1)分管各部门各项工作。

(2)协助会长处理协会日常事务。

(3)协助会长组织领导本协会。

3、组宣部:

(1)负责协会干部及会员的评优。

(2)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写海报、做宣传板、喷报等。

4、策划部:

(1)负责策划协会各项活动,并上交策划书。

(2)吸收新会员,设计协会前景。

5、教学组:

(1)负责开展乐器理论研究;

(2)向会员传授基本演奏技巧,带领会员练习笛箫;

(3)负责晚会、交流会等大型活动的节目编排与排练。

6、财务部:

(1)主要负责本协会的经费收支与报账;

(2)整理财务状况及建立财务报表,定期公布财务情况;

(3)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做财务报告

7、秘书处:

(1)负责协会的相关报道;

(2)协助会长管理协会网站;

(3)主持相关活动与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4)负责管理协会资料、档案,并为宣传部提供资料。

第十四条干部选拔制度:

1、会长级干部选拔采取培养制与推举制,主要由历届老干部与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并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团委相关管理部门监督下执行。

2、级及以上干部不得担任学校其他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3、级干部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并在理事会监督下执行。

第十五条协会是以自愿为前提,民主组织起来的社团,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协会活动主要由理事会安排。

第三章组织纪律

第十六条会员管理细则;

1、会员必须按照章程严格要求自己;

2、会员无故缺席,未请假者不予补课,有五次以上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3、开展活动时不得无理取闹,给组织带来不良影响者开除出本协会;

4、会员有违反校规校纪,品行不端者一律开除;

5、会员积极主动的参加协会所开展的活动;

6、会员凡自动退出或被开除者,不退还会费;

第十七条干部管理细则;

1、凡是理事有三次无故不参加理事会者或迟到、早退五次者,免去在本协

会所任职务;

2、干部在工作中不善待会员,出言不逊,有损组织形象者,免去职务;

3、组织机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各项重要活动,对于不负责、活动不积极

的组织机构成员,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可予以警告、撤职、开除会籍等

4、各干部必须主动积极提高笛箫演奏水平,并积极指导其他会员,有无故不

接受安排者或有意发难者,免去职务。

第十每次演出或比赛中积极参与者予以奖励,获奖者给予重奖。第十九条每学年评选优秀会员,优秀理事并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对本协会作出积极贡献者予以奖励。

第四章经费与财务费预算

第二十一条资金来源如下:

1、会费筹集;

2、上级拨款;

3、社会赞助;

4、其它来源;

第二十二条经费开支:

1、购买协会所必须品:乐器、乐谱、相关书籍、光碟等;

2、打印、复印资料,制作宣传海报等;

3、协会外际交往必须支出;

4、举办晚会、笛箫讲座等活动的支出;

5、其他合理事务支出;

第二十三条财务管理:

1、财务部在每学期开学初做好经并上报理事会审批;

2、财务部定期向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3、一切财务凭、收据、证明方可报销;

4、一切票据须经总会长、财务、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第五章活动方式

第二十四条每周组织会员练笛三次;

第二十五条不定期举行笛箫演奏交流会;

第二十六条不定期举行校内外联谊活动;

第二十七条根据演奏基础不同,可灵活设置分组制,将会员分组,每一组派

一基础好的会员做指导,随机选取时间进行小组比赛;

第二十协会不定期请专家讲座;

第二十九条协会若有一个月不举行活动,会员可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质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笛箫协会

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本协会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起草于20__年4月10日,待修改完整后生效。

四.长期规划:除了平时每周的训练外,每月须进行一次协会活动;

近期规划:

十月份10月08日开始第一届新会员招新;

十一月份11月中旬举行院文艺部、吉他协会以及我部的联合文艺活动

十二月12月25举行圣诞节主题活动;

元月为学校元旦晚会增添文艺节目。

五.长远目标:提高协会的影响力,提高每一位成员的全面素质,打造

好阳光协会,力争联合武汉高校笛箫联盟举办一次全市大学生笛箫大赛。

六.主要任务:为入会会员进行笛、箫、巴乌、葫芦丝等民族管乐培训,增

加校园靓丽的节目表演,组织开展大型的演奏活动,在各种活动开展的同时进行一些社会实践活动,我们的目的不仅在于会员的个人文艺才能的提高,还在于对会员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组织策划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会员自身素质。

七.指导老师及挂靠单位意见:指导老师:李挂靠单位:院团委社团联

八.协会发起成员明单及基本情况:

九.其它特殊说明:本协会目前已与武汉高校笛箫联盟联合;协会在未通过

校领导审批前,新入成员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由本会主要发起成员共同负责管理。

策划人:张

20__年4月1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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